当前位置: 首页 -> 参政议政 -> 提案答复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复函
时间:2016-10-19 14:49    浏览:482次

西安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复函

市民进: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治理,莫让农村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短板的建议》(第54号提案)收悉,现针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我局的工作职能,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贵委一直以来对我市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城市管理局针对此次提案进行了调查研究,认为贵党通过深入观察,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提升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很有帮助。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自2011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五年来,市级财政专项经费投入近1.8亿元,区县投入资金达到3.28亿元,购买垃圾转运车152辆,建成垃圾压缩站45个,垃圾处理场8个。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爱卫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对资金的投入、支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整治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各涉农区县、开发区也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垃圾压缩站、填埋场和处理场,购置垃圾转运车、保洁用三轮车等清扫工具。在农村逐步建立“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长效运行体制,农村环境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但由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工作范围广,整治难度大,且受经济发展状况所限,提案中提出的管理不够到位、政府补助不足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确实存在。

为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建设“美丽乡村”和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结合本提案的内容,我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积极协商,加大投入。针对“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理体系还需完善;个别区县由于没有配足转运车辆,垃圾不能及时收集转运;保洁人员工资较低,不能保证按时清扫等实际问题,我局将积极与市财政局协调,继续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

二、严格管控,专款专用。督促区县、开发区落实《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爱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大对环卫工作的投入,保证配套资金到位、不挪作它用,并做到逐年予以追加,切实保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

三、加强宣传,公众参与。以舆论宣传为导向,营造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体,采用标语、广告牌、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加大舆论引导。宣传报道各部门、镇街以及村庄在维护环境卫生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人和破坏环境卫生的陋习行为进行媒体曝光;广泛宣传维护环境卫生文明知识及环境保护理念,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维护良好的卫生环境。加强监督促进整改,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若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西安民进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