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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民进之声•十一】市人大代表米莹:建立健全政策机制,推进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
时间:2021-02-08 11:23    作者:西安民进    浏览:1359次


  市人大代表米莹在本次市人大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大力推进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议》、《关于促进老城区发展的建议》、《关于开展公众救护知识普及教育的建议》、《关于合理利用景观石营造和谐融洽人文环境的建议》四份议案,有关推进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的建议直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的痛点,受到了格外关注。

  她在议案中说,截至2019年底,陕西省幼儿园总数达8048所,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超过80%。全省通过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通过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等工作,进一步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多数民办幼儿园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界定标准中的资质和办园条件,已基本不是问题。但是在推进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资金补贴不足。针对转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没有设置专项的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经费,执行统一的幼儿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中小班400元/生/年,大班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是普惠园减免房屋租金难以落实。民办园大多数是租赁场地办学,现幼儿园实际仍然是房租成本居高不下,绝大部分只能是以园养园、自负盈亏,在房租、前期装修等高运营成本情况,普惠园降费不降租,增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运营成本。

  三是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薪资待遇相对公办幼儿园较低,每年的公办园招教,民办园辛苦培养出的教师就流失到公办园,民办园成了新师培训基地,骨干教师及成熟型教师难以留住。

  因此,她建议: 

  一、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补助机制。对于非普惠园转为普惠园,应提高公用经费生均定额补贴,用于弥补办园成本支出。除此之外,对于非普惠园积极转为普惠园,建议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设立房租补助制度。按照一园一案的原则,每年给予适当的租金补助,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常运转。若政府能够多方牵头,将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收归政府,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幼儿园现举办者零房租办学,不用负担居高不下的场地成本,将此项费用相应的减除在园幼儿的保教费中,即可实现降费不降质的普惠化办学。

  三、建立幼儿园升级补助机制。经审核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提升一个等级,按照办园规模及质量进行分类分档奖补,对于已进入西安市等级园序列并办园规范、运行良好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一次性扶持发展资金。以后年度根据运行绩效评价情况,每年逐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四、健全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持续实行幼儿园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按照“谁举办、谁培训、谁负担”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将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系列,设立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重点用于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分岗分层培训学前教育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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