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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杜鹃:助力青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实现校外培训机构良好的社会效益
时间:2021-02-09 15:39    作者:西安民进    浏览:6192次


  市人大代表杜鹃,在今年市人代会期间提交了《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十不准”要求提出的建议》和《关于12345市民热线良性发展的建议》议案,其中,《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十不准”要求提出的建议》对校外培训教育机构的规范有序发展提出了建议。

  她在议案中说,校外培训机构是校内教育的有机补充,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为学校开展各类实践教育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针对西安市校外培训机构“十不准”要求,结合校外培训机构行业特点,提出以下建议:

  1、校外培训,尤其是艺术、体育等课外培训项目,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是衔接课内外教育、拓宽教育渠道的有效途径。建议对校外培训机构要分类对待,支持合理开展文体类的校外培训,满足广大少年儿童日益增长的课外活动需求,激发学生潜质,助力全面成长。

  2、校外培训机构整体课程时间根据艺术课程自身的需要及儿童年龄特色设置,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学员与校内课程的时间冲突。建议考虑中小学生不同的学业、课业情况,分段设置培训结束时间。

  3、良好的艺术教育成果需要坚持不懈的练习,对于培养孩子不怕吃苦,坚持到底的精神,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重要意义。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原则,为保证学习质量,建议校外培训机构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员的心理、生理特点,布置适当的、有趣味性的作业,不仅有助于提高学习效果,还能够调剂枯燥的学习生活,缓解紧张情绪,开阔眼界,提升格局!而不应简单的采取“一刀切”政策,不允许布置作业。

  4、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学期进行课程规划设置,相应按学期(4-5个月)收取学费有助于规范化管理规,建议将收费时间跨度适当延长,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向物价部门备案,避免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希望通过以上建议,让校外教育机构进一步助力青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实现校外培训机构良好的社会效益,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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